加盟协议
协议编号:JA2007-001
甲 方:天津净源洁安窗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欣园新村41号4门九洲商办楼513
邮 编:300457
联 系 人:邵奇
电 话:13821483258
传 真:022-66207175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加盟专利“静电隔尘窗”系列产品经销,现将相关事项,订立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加盟经销条件
1、乙方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具有合法经营权的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经营场所和相应的制作间。
3、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市场销售、制作安装以及技术服务人员。
4、要依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虚假和欺诈行为。不得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本产品。
二、加盟经销范围: 省(自治区、市、区、县)。
三、加盟经销要点
1.加盟经销费:以区(县)为计算单位,每区(县) 1 万元;签定合同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销加盟费后取得经销权(省级代理加盟经销费面议)。
2.甲方以成本价向乙方提供“隔尘窗”所需的全部材料。单价为: 元/米;甲方负责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经销甲方的“隔尘窗”前,应做好市场定价并报甲方审核,乙方在经营中应严格执行经双方审核的市场价,不得单方随意调价。(若遇甲方统一调价,则执行甲方的书面调价通知)。
4.乙方必须遵守只在已取得经销权的销售区域内经营,若发生跨地区经营,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特许经销权,不退加盟费。
5.乙方签定销售协议的第一年销售量不得低于(经销范围内区(县)的数量×500米)总量,以后每年销售量不得低于(经销范围内区(县)的数量×1000米)总量。
6.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同时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
7.乙方保证安装质量,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维护甲方产品声誉。若因乙方售后服务不到位,影响甲方产品声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销权。
8、若因乙方的产品安装质量导致与第三方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9.在协议期内,乙方可以经销甲方后续开发的新产品,不再交纳加盟经销费。
10.乙方要依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虚假和欺诈行为,要自觉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四、甲方保证在乙方的经销区内,不再授予第二家特许经销权。
五、甲方保证产品材料质量。为特许经销商免费培训相关的制作安装技术人员。主动向特许经销商通报 、交流、沟通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相关信息。
六、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经销期内无违约和重大过错,乙方继续享有特许经销权。如完不成指标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权(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与另一方无关。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天津净源洁安窗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净源洁安窗业科技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书

天津净源洁安窗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OO七年*月*日
保密协议
甲方:天津净源洁安窗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保证甲方专利产品声誉,保证乙方市场销售业务的顺利发展,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密信息(包括书面或口头授予的商业或技术信息)
甲乙方同意下列所述的资料(无论以任何形式储存,统称“保密信息”)。
- 公司文档资料,包括:各项合同、供货商资料;
- 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开发、研制、结构、安装资料;
- 市场销售资料,包括:经销商资料、销售资料、市场推广计划、价位策略、销售渠道、销售模式、销售办法、客户资料等;
- 财务信息资料、开户银行资料、投资背景等;
- 对甲方的业务有价值的任何其它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对甲方“保密信息”保守秘密,并应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以不法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形式盗取甲方“保密信息”。
第三条、乙方承诺及保证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不能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透露或传达甲方“保密信息”。
第四条、违约的处罚
乙方由于任何原因(除获甲方书面同意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保密信息”于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处罚及索赔要求:
- 乙方因任何原因(除获甲方书面同意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保密信息”,甲方认为未对其业务产生大的影响,并认为侵害行为已得到控制,对这种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并视造成的损失处以一定的罚款。
- 乙方因任何原因泄漏甲方“保密信息”,甲方认为对其业务产生较大的影响,并认为侵害行为未得到控制,对这种情况,甲方应采取一切行动,制止泄露的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向甲方承担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引起或导致的一切损失;
- 若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泄露甲方“保密信息”于任何第三方,甲方将采取严厉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法律诉讼,乙方必须向甲方承担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引起或导致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因任何原因与甲方解除销售代理协议后,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或企业透露甲方“保密信息”及其它有关甲方业务事宜的任何资料。否则。乙方承担及赔偿甲方因而引起或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第七条、本保密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